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 阅读次数:2912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只有列入国家或省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其作用主要有: 1.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就业报到证转移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 4、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5、持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 6、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7、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报到证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8、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