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参加 “甘肃银行杯”甘肃省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4日 阅读次数:2800各系就业创业指导小组: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甘肃银行杯”甘肃省第七届大学生创业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甘科高[2016]7号)精神,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大学生创新活力,挖掘创业潜能,发掘和扶持优秀创业项目,推送优秀创业项目参加“甘肃银行杯”甘肃省第七届大学生创业新创业大赛,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本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创业团队。
(二)参赛条件
1.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
2.国内注册成立企业,计划赛后6个月内进行注册。
3.参赛项目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无知识产权纠纷。
4.每支参赛团队指导教师不超过1人,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二、大赛活动安排
(一)报名阶段(2016年9月12日-10月15日)
各系组织在校大学生,并联系毕业三年内大学生参赛团队登录大赛官方网址(www.gsciu.cn)填写参赛报名表、商业计划书,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在线提交并打印一式两份(骑缝装订或胶装)。
1.在校大学生参赛团队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各系,经过评审后,推选优秀创业项目报招生就业处。
2.毕业三年内大学生参赛团队纸质版报名材料报送或邮寄至大赛组委会秘书组(兰州高新技术创新园创新大厦B座1309室,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联系人:郑游游,联系电话:0931-8537255,邮编:730010),收件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二)选拔阶段:(2016年10月16日-10月25日)
1.在校大学生参赛项目,经各系选报,由学院聘请有关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和项目质量进行评审,推选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大赛。
2.毕业三年内大学生参赛项目初评由省级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推荐优秀项目进入复赛。
(三)复赛阶段(2016年10月25日---12月初)
经过学校评审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参加省级复赛,复赛采取“5+5模式”(项目路演5分钟,与评委互动5分钟),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项目的可行性、市场价值、发展前景进行评定,评选31支团队晋级大赛决赛。
(四)决赛阶段(12月初)
决赛采取“5+5模式”(项目路演5分钟,与评委互动5分钟),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项目的可行性、市场价值、发展前景进行评定。大赛设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5项、优秀奖20项,优秀组织奖10项。
特等奖:5万元
一等奖:3万元
二等奖:2万元
三等奖:1万元
优秀奖:0.5万元
优秀组织奖:0.5万元
大赛组委会对获得优秀奖及以上奖项的团队及指导老师均颁发荣誉证书。
三、支持政策
(一)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
参加国家、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创业大赛且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已经享受过相关扶持补助的,不再列入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补助范围。
(二)孵化场地优惠支持
大赛评审出的优秀项目落地甘肃省内孵化器,可以获得场地优惠支持政策,对大学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两年免收房租,第三年减半收取。
(三)融资支持
对获得三等奖以上并落地甘肃省内孵化器的项目,经风险投资公司评估,可以给予50-100万元的风险投资,5-10万元的无抵押贷款。
(四)扶持性优惠政策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63号)等文件规定的扶持性优惠政策。
(五)获奖项目优先推荐
大赛评审出的优秀项目,大赛组委会优先推荐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甘肃省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优先提供船业孵化资金。
(六)资助创业贫困学子
对获得大赛优秀组织奖的10所高校,赞助每所高校10名创业贫困学生,每生1000元,共计赞助10万元。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按照通知要求,每个系必须有参赛项目,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各系要确保参赛项目的质量,认真对在校大学生报名创业项目进行评审,选送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学院评审。
联系电话:0935—6975189
招生就业处
2016年9月14日